金山能源发布年度业绩 股东应占溢利1.08亿港元同比扭亏为盈
综合全案事实、源年度扭亏证据,本案是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、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居间人以市值管理合作为名,共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违法案件。
陈磊、发布吴限在本案操纵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,应承担主要责任。
林建武在本案操纵违法行为中起次要作用,业绩应占溢利8亿应承担次要责任。
此外,股东港元证监会表示,股东港元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,证监会决定:对陈磊、吴限、林建武等人合谋操纵“劲拓股份”价格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亿元,并处以亿余元的罚款,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亿元。
其中,同比由陈磊承担40%即亿元,吴限承担40%即亿元,林建武承担20%即亿元。
随着获赔资金的陆续到账,为盈泽达易盛案投资者的心结也在逐步解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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